本网讯(李斌)11月19-20日,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二级调研员林新淡带领工作组深入我市修水县、都昌县对“福康工程”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。
工作组一行在修水县、都昌县分别听取了当地民政部门“福康工程”项目实施情况汇报,仔细查阅了项目台账资料,并前往部分项目资助对象家中进行入户调查。工作组对两县“福康工程”项目实施工作给予了肯定,并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、规范工作流程,将“福康工程”项目配发的康复辅助器具及时发到符合条件的对象手中,切实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。